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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年前,也就是民國85年、也就是西元1996年、也就是我15歲(?)、也就是我高一的時候。
就這樣!v_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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媽啦,最好是無名最近那麼常出問題,金色幸運草買假的喔?= 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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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著以前的日記,我很羨慕以前的自己,能夠毫不保留的胡言亂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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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很喜歡彩虹的歌,但他們的歌停留在這裡的時間非常短暫,因為……真的很吵!||||
雖然我很愛很吵的歌,但每次戴著耳機被嚇到,也是挺難過的……所以,對不起彩虹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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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好熱,而且是那種像夏天一般的悶熱,所以也許溫度沒有很高,卻會一身黏黏的。
不過熱歸熱,本來並沒有想太多,直到回家的路上,看到服飾店開始擺出無袖、甚至細肩帶的衣服,我才驚覺,現在已經能感受到夏天的味道了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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