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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和小拉吃完飯,回家切蛋糕。
媽媽拿出蠟燭,問我28了嗎?
我說我才27啊!!Q_Q
爸爸說賣蛋糕的小姐問幾年次,看了一張對照表,結果就拿了28歲的蠟燭!
那個對照表是虛歲吧?~_~
所以莫名的,我就和小拉過了同一歲的生日!=▽=
前不久才吹過小拉28歲的蠟燭,現在我也吹28歲的蠟燭,還滿妙的!
不過也還好啦,至少時間是往前走,不是留在過去了!^^
小拉送我一個粉紅色的包包,從來不肯唱歌給我聽的他,也在我旁邊唱生日歌,大哥也回家來幫我慶祝,我好開心!^-^
昨天跟小拉買飲料回家,媽媽唸說小孩長大了真好,我說因為能交一個會帶飲料回家的男朋友嗎?XD
今天我的腳,大概只剩十分之一痛了,可喜可賀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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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oshinori的無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