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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把這星期發生的事寫一寫之前,忍不住先記下我愚蠢的行為!v_v"

出去玩之前,我特別把手機、相機的充電器帶好,沒電可以充,手機、相機就等於廢物了。
結果回到新店才發現,充電器是帶了,相機卻放在家裡……
昨天回新店,特別記得把相機充電器放進包包,忘了把充電器帶回家的話,相機還是會變成廢物。
結果……我又把相機留在新店沒帶走了……而且,連手機都忘了……

小五和它的充電器什麼時候才能再相見?@@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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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oshinori的無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